让法律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给母亲的一封法治家书

2016-03-10

更生学校 高2016届10班 李雪 指导教师 肖潇

亲爱的妈妈:

每每提笔给您写信,仿佛就有写不尽的话语。

我总爱缠着您问:“‘人如其名’是否有科学依据?”您不回答,只送我一个模棱两可的微笑,令我捉摸不透。我对“人如其名”的理解一直源于您名字里的“容”字。“容”是一种雅量与气度,您的“容”给予我柔情呵护、予他人无限包容。“容”,是您一生待人之道,是您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可是妈妈,有时您的“容”却是无限度、无原则、不理智的,那样的“容”实则是一种软弱。

年底总是伴随着辞旧迎新的喜悦。可去年,就在家家户户都沉浸在欢乐祥和中时,我们家却被一层灰暗的阴影笼罩着。您突然收到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辛勤奉献,勤恳工作了十余年的单位,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您辞退了。我永远也忘不了,您在得知这个消息时彷徨无助,却还强忍泪水反过来安慰我的摸样。一连好几天,您都憔悴地、呆呆地坐在窗前。我远远地看着您,生活的压力在您饱受岁月风霜的脸上刻下了更多的印记,突如其来的打击在您的发间又添些许白霜。您的眼神总透露着无措和迷茫,您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脆弱,让家里人都心疼极了,可除了整日的叹息和无济于事的安慰之外,我们并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只期盼您能快快从失意中走出。

后来,偶然听爸爸谈起,同样收到辞退决定书的另一位员工,不仅没有离开单位,不久之后,还在与单位的工资之争中获胜了。原来,当时她并不服从辞退决定,在细细研究完《劳工法》之后,坚定地举起法律的武器,与单位据理力争。她胜利了,最后的胜利属于正义,法律正是为捍卫正义而存在的。

我突然觉得十分怅惋。我们都忘记了,法律是维护自身利益,保障自己不被侵害的绝佳武器。倘若那时,我们家能有一个拥有极强法律意识的人,懂得运用法律来捍卫自身权益,我们家就不会陷入沼泽中久久无法脱身。可见,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律意识是多么重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有多么不可或缺。现在,虽您已经换了新的工作单位,但作为女儿,妈妈不受风霜侵蚀便是我的心愿,因此,妈妈,我希望您今后能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在以后的日子里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社会上有大量弱势群体,有走投无路、陷入困难无助境地的失业者,有背井离乡打拼多年却蒙受欺骗的农民工,有缺乏父母陪伴、身心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的留守儿童,有独自生活、孤苦无依的寡居老人,也有饱经伤痛却还要承担巨大经济压力的残疾人……他们都是需要社会救助的对象。可是,光是给予同情与物质帮助是远远不够的,道德劝喻永远只是一种柔性手段。况且,谁能保证,在物欲横流里浸泡已久的人心是否早已蒙上阴影?因此,必须以法律作为保护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屏障。同时,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也要积极学习法律,懂法用法,才能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给予彼此更多的关怀与保护,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感受到更多的爱与温暖,让我们彼此牵手共绘美好明天。

妈妈,愿您懂得保护自己,您的幸福便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

祝愿妈妈健康快乐!

爱您的女儿

于2015年11月6日书

注:此文荣获乐山市教育局2015年“法治家书”征文活动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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