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语文等3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2-11-19

乐教办通〔2012〕51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市直属(管)普通高中,市教科所: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语文等3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67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30号)要求,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严格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市成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弘  乐山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杨汉林  乐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梁  泉  乐山市教育局监审法规科科长

陈  出  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黄  健  乐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由杨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语文:2012年11月29日09:00-11:00

数学:2012年11月29日14:00-15:30

外语:2012年11月30日09:00-10:30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命题原则、能力要求、考试内容等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语文等五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说明(试行)的通知》(川教〔2012〕73号)执行。

四、考试对象

        具有乐山市普通高中2010级考籍的学生。

五、考试报名时间及安排

1.10月29日至11月12日,具有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的学生,在学生考籍所在学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11月13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将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名单上传到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182.140.144.221:703/school),并将试卷订单(附件1)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11月14日前,各区县教育局将试卷订单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LS2432984@163.COM)。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每生每科5元的标准交纳考试费。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或擅立项目收费。考试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领卷时间及地点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到市教育局领取试卷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返卷时间及地点

        11月30日下午6点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将试卷返回市教育局,同时上交学业水平考试缺考情况登记表(附件2)。返卷地点:教育宾馆。

九、阅卷工作安排

1.阅卷时间:12月1日上午8点开始,时间一天。

2.阅卷地点:教育宾馆

3.阅卷教师安排:从市教科所和相关普通高中学校抽调,抽调的阅卷教师要求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相应学科专任教师。相关单位和学校要按照阅卷教师名额分配表(附件3)落实阅卷教师,在11月14日前,将阅卷教师名单(附件4)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被抽调的阅卷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阅卷地点,参加阅卷工作。

十、考试成绩发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厅统一发布,各地、各校于12月6日在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管理平台下载、打印。

        本次考试成绩下发后,学校要及时将成绩告知学生本人,并让学生在考试成绩册上签字认可。学校要妥善保管好有学生签字认可的考试成绩册。

十一、查分时间及安排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于12月11日前在考籍所在学校登记查分,由学校统一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12月12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将成绩查询申请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12月14日,市教育局将查分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返回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邮箱,同时上传到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管理平台。

十二、考试有关要求

1.本次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其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严密组织,确保本次考试万无一失。

2.本次考试的考场设置、试卷运送与保管、考试实施、阅卷、考试纪律、违规处理规定等,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川教〔2011〕179号)执行。

3.乐山外国语学校、乐山市更生学校的考试组织工作由市中区教育局负责。延风中学的考试组织工作由金口河区教科局负责。

4.乐山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电话:0833-2432984

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征订单

2.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缺考情况登记表

3.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教师名额分配表

4.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教师名单

5.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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